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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輸血感染艾滋病起訴醫院 當地規定不予立案
以丙肝的名義起訴

作者田乾峰  文章來源京華時報 錄入時間:2007-12-4 9:14:30

  11月27日,一場特殊的訴訟在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人民法院開庭。13歲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輸血感染丙肝為由起訴澠池縣人民醫院,事實上,這是一個迂迴訴訟。晶晶更嚴重的病是輸血感染的艾滋病(如何治療艾滋病),但當地規定這種訴訟不得立案。

  同晶晶一樣,不少孩子在澠池縣人民醫院輸血感染艾滋病,時間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

  澠池縣人民醫院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說:“有的患者到死都不知道感染的是艾滋病。”

女孩輸血感染艾滋病起訴醫院當地規定不予立案

今年3月,與晶晶有同樣遭遇的濤濤因感染艾滋病死亡,家屬至今未得到任何補償。本報記者 田乾峰 攝

  以丙肝的名義起訴

  11月27日早上8點———澠池縣人民法院傳票上寫明的開庭時間。

  38歲的孟珍(化名)和丈夫提前20分鐘來到法院。他們作為女兒晶晶的代理人出庭,13歲的晶晶獨自等候在臨時借住的家中。和孟珍一起來到法院的,還有十幾名同樣因為輸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家屬。

  因為艾滋病案件在當地法院不能立案,孟珍只能以女兒輸血漿後感染丙肝為由起訴澠池縣人民醫院。

  法庭並沒有準時開庭,直到8點50分,被告方澠池縣人民醫院的代理律師才走進審判庭。律師的遲到“點燃”了患者家屬們的怒火,“你怎麼替醫院說話?要是你孩子被染上呢?”

  還未開庭,氣氛就緊張起來。

  這時,澠池縣人民醫院一名負責人走過來,笑著跟孟珍說:“今天不開庭了,法官出差了。”這句話徹底激怒了孟珍,她“嘭”地推開審判庭的後門,找到值班的法官說:“你們開庭不開庭?不開庭我去喊院長!”

  法官見狀,說:“好,好,等一會兒喊個人就開庭。”

  十分鐘後,審判員、書記員、審判長先後到庭。審判長宣佈開庭後便起身離開,由審判員一直主持審判。

  當天,從北京趕來的律師周細紅和民間艾滋病組織志願者徐海峰免費代理了晶晶的案子。

  雖然是以丙肝的名義起訴,原告律師仍然在法庭上提出了“醫院輸血導致患者感染丙肝和艾滋病”的指控,並出具了相關證據和票據,提出索賠16萬餘元,並追加2萬元醫療費的要求。

  醫院律師並未對感染事實做任何辯駁,只是提出賠償額度應按國家標準賠付。

  擔心影響女兒將來上學,孟珍沒有讓晶晶出庭。

  當天上午11點左右,庭審結束。被告方代理律師在庭審筆錄上簽字後,匆匆離場。孟珍說:“律師怕這些人再圍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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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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